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598,516.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41,345,632.94元。为积极做出响应政策倡导,回馈投资者信任,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9,830,9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36,9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53,229,513.6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86.8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格外的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以持续的现金分红来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践行重回报理念。随公司经营情况不断向好,公司具备稳健、可持续的盈利能力,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或“本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工”)、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微电子”)、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旭电子”)、彤程电子材料(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镇江”)、Red Avenu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彤程”)、Red Avenue Group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以下简称“澳门彤程”)、Sino Legend Holding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华奇控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本次担保额度: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48亿元,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470,000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总计为19.4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7.01%,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元。
5、特别风险提示:此次被担保公司中香港彤程、科华微电子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48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470,000万元。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此额度内,上述担保公司为被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合并计算。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被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如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调剂使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合同为准。本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25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研发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橡胶、塑料类化工助剂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除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研发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技术开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加工用于橡胶和塑料类精细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及咨询,化工原料及其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和期限经营)、轮胎、橡胶制品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照明器材、电子元件、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化工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危险化学品批发(范围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测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营业范围为准。”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持有其70.531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TV支架玻杆、CTV低熔焊料玻璃、PDP感光障壁玻璃粉、LED陶瓷基板、光阻(限分支机构经营);开发、销售TV支架玻杆、CTV低熔焊料玻璃、PDP感光障壁玻璃粉、LED陶瓷基板、光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持有其81.1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批发(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固体酚醛树脂、酚醛树脂粉末、脲醛树脂、三聚氰胺树脂(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橡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